1.监护人、操作人违反《电业安全工作规程》(电气部分)第22条…每操作完一项,应检查无误后做一个“√”记号…。和第24条 操作中发生疑问时,应立即停止操作并向值班调度员或值班负责人报告,弄清问题后,再进行操作,不准擅自更改操作票。不准随意解除闭锁装置。
2.违反《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实施细则》25条反措2.3规定“到现场实际操作时要认真核对设备命名编号,设备技术状况,认真唱票并复诵,准确无误后在监护人监护下进行操作,执行完毕该项打‘√’”。操作“漏项”直接造成事故。
3.大型操作期间,设备状况不好,检修班组安排人员配合操作,亦不会发生运行人员“三番五次”地中止操作来处理设备异常。设备缺陷处理质量不高,只是应付,造成反复消缺,拖延了操作时间,影响运行人员的正常操作。
4.正常220kV系统操作必须在网控操作站进行远方操作,远方电动合不上,应查明原因后继续操作,就地操作也应是电动合闸,要坚决杜绝手动合闸方式,以保障人身安全。
操作中分神 带接地刀合刀闸[6]
[入库:2006年11月2日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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